被哈士奇惊吓致十级伤残狗主人判赔4.8万元
成都的赵某某一天带自家的哈士奇遛弯,但未拴狗绳,同一小区的陈某某坐在街边石椅上,起身突然发现眼前有只哈士奇,受惊后摔倒在地,而后无法站立。经医院诊断,陈某某为伤残十级,陈某某将赵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承担全部医疗费用。法院判决,赵某某对陈某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陈某某共计48248元。(武汉晚报)
【网友议论】
小兔兔:应该这样!不反对养狗,反对养狗人不负责任!
那年十八: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江南学子:行为人不拴狗绳,对此存有过错,应当对遭受损害的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