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午电 欧洲法院25日裁定,欧盟商家不得在商标等处标注“纯巧克力”字样,而只能在成分表注明“含100%可可脂”。
比利时、意大利等国倾向于用100%可可脂制作巧克力,而英国等国倾向于在巧克力里添加植物脂肪。欧洲法院25日裁定,如果巧克力以100%可可脂制作,商家只能在成分表里加以说明,不得使用“纯巧克力”字样;如果巧克力含有植物脂肪,则商家须在成分表注明“添加植物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