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重庆市将支持鼓励种养专业大户、农机大户、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兴办家庭农场。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入户、农技推广、农业标准化等涉农项目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申报认证,均予以支持。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和进行农业担保,可享受保险保费补贴等优惠政策。此外,重庆还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范围,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从今年起,重庆各区县将组织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在建设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基础上,认定扶持一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