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可享受更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了。2月15日,全市医改暨卫生工作会上传来消息,从2012年起,重庆市将为城乡居民提供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将不低于25元。
2011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可享受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服务标准为25元,个别区县如渝中、沙坪坝等还把标准提高到30元左右。
这些项目包括建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1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