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拟调整社区门诊就医及转诊管理政策 参保人或可跨镇街就医
本报讯 (文/表记者关旭东、姜璐)在东莞市社保局日前举行的开放日活动中,相关负责人透露,市社保局拟调整社区门诊就医及转诊管理政策。据市社保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袁鹰介绍,政策调整后,参保人或可在镇内多点就医享受医保,而参保人因工作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镇街的,也可以跨镇街另选一家卫生服务机构。
不过,参保人不选择镇内多点就医而在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从原来的70%提高到75%。如果选择镇内多点就医、跨镇街选点就医、转诊等,报销比例则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变化1 镇内多点就医报销待遇略降
据了解,由于目前东莞实行社区首诊制度,能否在镇街内或者是全市范围内实行自由就医,享受医疗报销,是很多参保人和市民所期盼的。袁鹰表示,市社保局计划实行镇街内自由就医。
不过袁鹰说,首先还是鼓励参保人社区首诊。据悉,参保人不选择镇内多点就医的,默认为“社区首诊”就医形式,仍按原“社区首诊”方式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其门诊首诊点,在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从原来70%提高到75%。病情需要转诊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规定的急诊以及在本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抢救的支付比例为75%,其他符合规定的门诊抢救支付比例为60%。
同时,允许镇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范围内多点就医,经参保人确认选择镇内多点就医的,可在同一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内享受社区门诊统筹待遇,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的,支付比例由70%下调为65%,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的,支付比例为60%;符合规定的急诊,以及在本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抢救的支付比例为65%,其他符合规定的门诊抢救支付比例为60%。
值得注意的是,多点就医须由参保人一年选择确认一次,选择后逾期不重新确认的,视同选择定点首诊。
变化2 可跨镇街多选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跨镇街选点就医问题备受关注。袁鹰表示,接下来将对相关政策进行适度调整。“参保人因工作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镇街的,在坚持‘社区首诊’的基础上,可在另一镇街(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镇街)选择一个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其跨镇门诊转诊就医点。”
变化3 转诊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据介绍,因病情需要至上级医院门诊部就医的,仍需按原规定办理转诊,转诊到镇街定点医院门诊或定点专科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60%下调至50%;转诊到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部的,支付比例从50%下调至40%。
对于转诊后报销比例分别下降10%,袁鹰解释说,主要是为了提倡参保人尽量在基层解决就诊问题。而参加医保个帐的参保人,将其社区门诊缴费(含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的40%划入其医保个账。
或向医院下指标必须往社区门诊转诊
“考虑对定点医院下一定的管理指标,医院必须每年向下级社区门诊下放一定的病人。”袁鹰表示。
另外,袁鹰还对东莞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运行做了预测分析。据透露,2014年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预计征收14.7亿元,社区门诊统筹相关支付比例调整及就医管理等政策调整后,预计支付待遇11.9亿元,基金收支可以实现平衡。
声音:专家认为不应该镇内多点就医
对于即将进行的政策调整,东莞市社保局还邀请了社会各界代表参与讨论,征求意见。专家代表、暨南大学医学院教授夏苏建认为,在同一个镇区里面没有必要设多个点或者是自由就医。“社保的资源是有限的,不能因为有参保人反映,就一定要实现多点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