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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2015年居民医保本月起开始缴费 截至12月31日

来源: 齐鲁网  发布日期:2014-10-11

  记者从济南市民政局了解到,2015年度济南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征缴期截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按照医疗年度享受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一般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在下一年度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儿童)可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全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本年度出生的新生儿仍需在12月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在异地退休后户籍迁入济南市的人员不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对于享受免缴费待遇的人群,须每年在缴费期内办理一次认定手续,未办理的则不享受下一医疗年度的免缴费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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