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扣的肇事水泥罐车。
10月30日中午,贺兰县一对夫妻带着一双儿女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不想途中遭遇不测:在109国道与德胜路交叉口西北角,与一辆水泥罐车相撞,5岁儿子被甩出车外被碾轧当场身亡。
贺兰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杨国祥介绍,当时水泥罐车沿109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德胜路口处,向西右转弯时,与由北向南直行至此的电动三轮车相撞,5岁男孩头部被水泥罐车碾轧当场死亡。此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罐车司机在右转弯前,没有通过后视镜观察道路交叉口有无直行非机动车辆所致。
当日11时许,记者来到贺兰县交警大队涉案车辆存放处,见到被查扣的肇事水泥罐车和电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左侧车厢处有一些剐痕,水泥罐车右前轮上还有血迹。12时许,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109国道与德胜路交叉口西北角,还留有两处血迹。
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男孩的父亲开着电动三轮车,妻子和两个孩子坐在车厢里,当一家四口行至事发路段时,与水泥罐车相撞,男孩被甩出车厢后,头部遭罐车车轮碾轧。男童父母都是山西人,在银川周边打工,男孩5岁,女孩2岁。肇事司机系宁夏和圣砼业有限公司重型货车驾驶员,今年42岁,现已被贺兰县交警大队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此次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其他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警说法
这起事故原本可以避免
“作为水泥罐车这样的重型货车驾驶员,在道路交叉口准备右转时,应提前通过车辆后视镜观察有没有直行车辆,然后再继续行驶。尽管重型货车后视镜有盲区,但在这种车辆行驶过程中,盲区也在不停移动,如果驾驶员提前仔细观察路口有无非机动车直行的话,其实是可以避免发生事故的。”杨国祥不仅向广大重型货车驾驶员提出建议,还对驾驶电动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的市民也提出建议:非机动车辆行驶至路口时要减速慢行,观察路口处没有其他车辆且确保安全后,再继续行驶。杨国祥表示:“此次事故中的电动三轮车属于载货性质,这类车辆是严禁载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