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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四环外缺少交通设施 七个路口仅有一个信号灯

来源: 大河网  发布日期:2016-12-19

郑新快速有许多路口没有设立红绿灯,车辆在路中间随意穿梭。

  核心提示

  丨“郑州四环以内,交通设施由交警部门负责设置,四环以外由交运委负责设置”。本报前段时间关注了107国道小刘桥常年拥堵的现象,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四环为界”的划分,使得交警部门想要解堵却“有心无力”。而在郑州四环之外,还有不少道路都存在着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的现象,这也成为不少一线执勤交警的心病。

  缘起

  路口出了多起事故才换来了信号灯

  郑州市南曹乡的苏庄村,位置在郑州市区与新郑市之间,一条郑新快速路,将苏庄村一分为二,村民间往来,都要通过郑新快速路的苏庄村路口。在大概半个月前,苏庄村路口刚刚安装了一个框架式红绿灯,而此前,这个路口发生了不少交通事故。

  最近的一起事故发生在今年11月18日。当晚,苏庄村52岁的村民苏明安,要去路对面的老年公寓看望自己的岳父,这是他每天晚上都要做的事情。当晚10时许,苏明安步行通过苏庄村路口时,被一辆疾驰的轿车撞倒,当场死亡,肇事轿车逃逸。

  路口的网吧监控显示,事发当时,郑新快速路路西有一辆大货车,正从路口向东拐,苏明安就趁这个机会准备过马路。“当时大货车开着远光灯,从南边开过来一辆小轿车,可能是没看清,将我父亲撞倒后直接就开走了,从监控上也看不清车牌号。”苏明安的女婿告诉记者。

  事发后,苏明安的子女在路口张贴告示,寻找目击者,交警部门也调取了大量监控视频展开调查。

  “郑新快速路是双向8车道,设计时速100公里,但是通车4年多来,苏庄村路口一直没有信号灯,经常出车祸”。苏庄村一位村民说,在他们多次要求下,在今年年初,交警四大队在路口安放了一个简易的太阳能信号灯,但是“一撞都撞歪了,遇到阴天就不亮了”。

  郑州交警四大队一位民警也表示,苏庄村内有好几个大型停车场,很多大车要在这个路口转弯进场,在路口安简易信号灯的作用确实有限。在11月18日的事故发生后,交警经多方协调,才在路口安装了一个框架式信号灯。

  走访1丨无信号灯,时速100公里的路上车辆随意调头

  既然路口事故多发,为什么不尽早安装框架式信号灯呢?

  “信号灯能降低事故发生率,我们执勤也方便多了,咋会不想装?”交警四大队一位民警表示,导致问题拖延的原因,还是那一项规定:郑州市区四环以外的道路,不归郑州市交巡警管理,郑新快速路上的交通安全标识,由建设部门建立。

  就是现在的这个框架式红绿灯,也是四大队通过多方协调,自己安装的。而且,信号灯的用电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交警四大队五中队的李队长说,现在这个信号灯用的电是从路边一个小卖部里引出来的,也不是长久之计。

  事实上,这样的路口不止苏庄村一个。记者日前实地走访发现,从南四环开始,沿郑新快速路一路向南,直到新郑龙湖镇的祥云路,全长约5.5公里的路段,共有大小路口七个,只有苏庄路口刚刚安装有一个信号灯。其余的路口虽然没有苏庄路口那样通行繁密,但有不少车辆会选择在这些路口调头。在设计时速100公里的快速路上,车辆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随意调头,都是发生事故的隐患。

  走访2丨缺少信号灯,快速路也没“快”起来

  在今年12月8日,大河报曾刊发过针对107国道新郑小刘桥常年拥堵的报道,文中提到了郑州四环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的问题(详见12月8日AⅠ·04版)。

  一位在郑新快速路执勤的交警说,四环外交通安全设施的缺失,已经成为交警的一个“心病”。除了107国道小刘桥路段和郑新快速路,四环外很多路段都缺少交通标识,比如新修的郑尉路,出了南四环以后,向南几公里的路面,已经修好快一年了,但没有任何交通标识标线。南四环与郑尉路,偌大的路口只是凭借简易的太阳能信号灯指挥交通,在滚滚车流面前,只是杯水车薪。

  郑州交警四大队一共5个太阳能简易信号灯,原本是用来应对一些路口突发情况的应急设施,但现在全部在南四环外道路上常年站岗。很多市民表示:“修快速路就是为了解堵,不能因为缺少信号灯而让快速路快不起来。”

  对此,郑州市交运委的工作人员此前曾回复说,郑新快速路属于BT项目(即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政府管理方),所有的规划、建设、出资维护全部都由建设方承担,而且这条道路在设计规划中就没有红绿灯,所以就没有建设。目前的情况下,这一项目也很难重新立项,追加投资补建红绿灯。

  “郑新快速路的设计时速高,按理说,快速路是应该尽量少设计信号灯,”交警四大队五中队的李队长说,“现实的状况是,郑新快速路上的中心花坛中有很多人为打开的缺口,让车辆在缺口处调头,但是这些缺口没有限速标志和提示牌,也没有信号灯。应该把中心花坛上的缺口封闭,只留几个大的路口,让车辆集中转弯调头。”

  进展

  对此问题,交警部门向市政府做了专门汇报

  有知情人士向大河报记者介绍,“四环为界”的划分,出自郑州市政府多年前的一份会议纪要。其中约定:郑州市区四环之内的交通信号设施,由交警支队负责设置;四环之外的道路,是由郑州市交运委负责设置。

  郑州市交运委对此的解释是:对于新修的道路,如果承担有城市功能的话,会有专门的资金用于修建交通设施。但如果是已经完工交付的道路,交运委的工作人员援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光是小刘桥加设硬隔离和信号灯的问题,我们就不知道打过多少次报告,但一直没有下文”,交警四大队的一位民警说。郑州市交运委辖下的公路局也表示,没有收到过政府批转的关于在小刘桥加装交通设施的报告。

  解决四环外交通设施缺失的问题,有交通研究者认为,根本原因在于改变以“四环为界”的划分。当初做出这一划分时,四环外道路还不承担城市的功能,车流量也跟现在没法比。现在郑州的城市框架已经扩大了很多,还以四环为界,显然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了。

  一个好的消息是,前几日,针对郑州市四环外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问题,郑州市交警支队的负责人向郑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做了专门汇报,相信这一问题会很快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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