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研究讨论的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相比7年前施行的相关办法有了微妙变化。2005年施行的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第38条明确 “鼓励国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历史建筑”,在此次草案中被 “鼓励各种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替代。
参与草案修改的浙江省旅游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仲向平透露,叫停古宅“上市”,缘由在于政府所掌握的古宅资源越来越稀缺,而大量古宅租售后被商用,这种“上市试验”反应不良。他说:“古宅商用本无错,但一些会所张贴‘闲人免入’或设最低消费门槛。更让游客无法容忍的是,这些原名人故居、旧居中历史文化和故事几乎没有体现。”
杭州目前有超过100个楼堂馆所,以纪念馆、博物馆、书店或美术馆的公益形式让市民共享,政府为此补贴巨大,负担沉重,但推向市场亦遭非议。因此,在找到两者间一种动态平衡之前,杭州只能先将古宅“上市”这道门关上。仲向平表示,杭州并非完全排斥古宅“上市”,希望这次调整是以退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