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海口市社保局获悉,海口正重启办理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申请,此次重启将农业户籍人员也列入其中,办理时间至今年12月31日止。
据介绍,重启“延续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大的变化在于重启非农业户籍超龄人员参保的同时,对农业户籍人员开了口子,规定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原用人单位职工,可补缴本人1992年1月1日以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条件为:2011年12月31日前男达到或超过60周岁、女达到或超过55周岁,且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要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曾有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从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曾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曾经参加过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因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已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并已终止了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或曾经参加过海南省基本养老保险,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处理的人员;原集体企业的五七工、家属工。
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条件为:具有本省行政区域内农业户籍,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法定年龄的原用人单位职工,可补缴本人1992年1月1日以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另据了解,该市自去年12月11日重新启动超龄人员参保以来,截止今年3月12日共2246人送交申请材料,其中参保年龄最大的有96岁。首批465名超龄参保人4月可领到养老金。预计到今年底,约有5000人申请参保。
海口市社保局根据2011年9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解决未参保超龄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共审核通过6295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发放养老金,每月发放养老金544万元,人均844元。由于经办时间短,有部分人员没能及时参保。去年11月底,海南省重新启动这项工作,延续办理至今年12月31日止。
海口市社保局表示,如果有市民2011年办理了非农业户籍超龄人员参保选择的是100%的缴纳标准,现在也可以改为60%标准。只要到服务窗口填张缴费基数申请表,社保局将把申请人原来所交的钱退回。申请人再重新按60%去缴纳,重新核算,不影响申请人去年的调资。
对于80、90岁以上老人缴费划不划算?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70岁以上人员参保只需要交5年费用,约为13500多元,按这种标,计划养老金发放最低保底320元,海口的标准较高,最低能拿4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