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流动人口患肺结核免费检查和免费治疗。目前,我市每年免费诊治流动人口肺结核500多例。
我市结核病防控制由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十年来,政府防治经费投入,市财政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逐渐增加到260万元,区级财政增加到199万元。十年来,全市共发现和免费治疗肺结核患者63686人,避免了30多万健康人感染结核菌。
凡经市、区结防机构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均可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住院费和辅助治疗费不免)。
1、凡有持续的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有咯血、血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初次就诊的可疑肺结核病人,在市、区结核病防治所(疾病控制中心结防科)以及定点医院可进行免费的拍胸片及查痰检查;
2、涂阳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中有可疑肺结核症状者;
3、对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免收第2月、5月、6月(8月)查痰及疗末胸片复查费用。
1、血播结核病;2、结核性脑膜炎;3、耐药结核病;4、糖尿病合并肺核病;5、艾滋病合并结核病;6、结核病合并药物不良反应;7、肺结核合并呼吸功能不全。
符合以上七种重症结核病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且当年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各种报销及补助部分,下同)超过起付线的,其超出部分全年累计最高救助金额在4000元范围内确定。